首先,晚期或高复发风险的乳腺癌患者,在妊娠期间病情可能进一步恶化,不适合生育。
其次,尽管患者采取了保存生育能力的措施,但在治疗结束后仍发生了卵巢功能衰竭,丧失了生育的条件。
第三,携带BRCA1及BRCA2易感基因的患者,患乳腺癌及卵巢癌的风险分别为40%~65%、11%~40%,而每一次妊娠将BRCA1及BRCA2基因遗传给下一代的风险达50%。由于技术、经济等多种原因,我国对于BRCA1及BRCA2的筛查还未能广泛开展。
因此,为了下一代的健康,这部分患者需要谨慎选择再生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