对于大部分女人而言,无论过去,还是当下,生儿育女都是作为人生圆满的标志。当前:
乳腺癌的发病在国内逐年攀升,且育龄期的年轻乳腺癌患者越来越多;
另外,随着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调整,多胎生育也将再次出现在我国女性人群当中。
在这种大环境下,生育需求与乳腺癌风险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矛盾,困扰了相当多一部分女性。
1、生育对女性乳腺癌发病,起到的是促进还是保护作用?
生育对女性乳腺癌发病既有保护作用,又有促进作用。问题的关键在于第一胎生育年龄 以及 生育的胎次。
通过 170万例 大样本队列长达 30年 的随访发现:
与终生不生育者相比,生育对于乳腺癌发病具有明显的保护作用;
关于第一胎生育年龄,25岁以前生育第一胎人群,乳腺癌发生风险下降50%;25-30岁之间生育,对乳腺癌的发生仍然具有保护作用,但是在生育后的5年左右,存在一个乳腺癌发病增加的风险;超过30岁尤其35岁以后生育第一胎,促进乳腺癌的发生;
关于生育胎次,总体而言,生育胎次越多,乳腺癌的发生风险越低,但在2胎分娩后的5年内,乳腺癌的发生与未生育者相比有增加的趋势。
因此,我们可以看出,在有条件的情况下,能早生就早生,这也符合优生优育的科学理念。
另外,有条件生多胎就生多胎,但在二胎以后注意加强体检。
2、怀孕期间患乳腺癌期间怎么办?需要终止妊娠吗?
怀孕期间患乳腺癌,我们称之为妊娠相关乳腺癌,它涵盖了在 怀孕期间直至产后一年内所诊断的乳腺癌。
一旦发生妊娠相关乳腺癌,不要惊慌失措,更不要急急忙忙去终止妊娠。
研究发现,对于妊娠相关乳腺癌,预后与大多数的浸润性导管癌相似,诊断时年龄大于35岁是一个特殊的预后不良的指标,妊娠本身不影响术后转移复发,不影响总生存。
这种情况,不受雌激素受体表达与否的限制,与BRCA1/2基因突变与否也无关系,关键的是 终止妊娠不改变生存结局。
发生妊娠相关乳腺癌后,应该立即前往专业医疗机构就诊,进行充分的评估,包括乳腺癌病情的评估和妊娠的评估,然后参照现有证据和指南进行处理。
如果处于 妊娠前期(第1个三个月),需要根据自身情况、家庭成员的意愿与医师充分交流。
如果对保留胎儿意愿强烈,可以保留胎儿,进行相关治疗,如全乳切除、腋窝淋巴结分期手术,术后根据分子分型、分期、危险因素,决定是否需要化疗、内分泌治疗、靶向治疗、放疗。
若是需要化疗,可以待进入孕中期(第2个三个月和第3个三个月早期),给予相应的化疗,靶向治疗、放疗、内分泌治疗需要待产后再进行。
若是不需要上述的术后辅助治疗,直接观察随访即可。
如果处于 妊娠中期(第2个三个月和第3个三个月早期)和 孕晚期(第3个三个月后期),可以直接进行全乳切除或保乳手术+腋窝淋巴结分期手术治疗,术后若需要辅助治疗,可以在产后进行相应的辅助治疗。
现有的证据提示孕中期(第2个三个月)开始,化疗是相对安全的,对胎儿发育无显著影响。
但是,不宜在孕期给予靶向治疗、内分泌治疗。另外哺乳期间不宜进行化疗。
3、妊娠相关乳腺癌病人哪些检查是安全的?
妊娠相关乳腺癌,需要进行充分的肿瘤评估,涉及到血液学、彩超、钼靶、乳腺磁共振、胸部CT、骨扫描以及空心针活检穿刺等检查。
在这些检查中,血液学、彩超、空心针穿刺是肯定安全的。
对于钼靶、CT等具有放射性的检查,我们可以接受吗?
根据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的建议,当胎儿接受的放射剂量超过100-200mGy时(相当于10-20cGy),要考虑会增加胎儿智力发育障碍、畸形、生长迟缓和死胎的风险。
同时,研究发现,胎儿如果接受的放射线剂量不超过50cGy,不会对胎儿的健康产生影响。
我们的 钼靶、普通胸部X线、胸部CT、腹部CT 及 骨扫描 一次检查的放射剂量分别为 <0.01cGy、0.005cGy、0.03cGy、0.25cGy和 0.076cGy。
由此我们可以看出,对于这些检查,是相对安全的。
而对于 乳腺MRI,由于造影剂钆在动物实验中具有致畸性,对孕妇存在禁忌。欧美开发了适用于妊娠期乳腺癌患者的特殊造影剂,但国内目前未上市。
因此,国内目前还不建议妊娠相关乳腺癌接受MRI检查。
4、乳腺癌患者还可以怀孕生育吗?什么时间生育比较合适?
对于早期乳腺癌,答案是肯定的。
早期乳腺癌经过手术及辅助治疗综合治疗后,没有转移复发,已经是正常的健康人,是可以进行怀孕和生育的。
当然,对于晚期乳腺癌,由于需要不断接受各种不同的治疗,是不适合怀孕生育的。
早期乳腺癌经过综合治疗后,什么时间可以生育?
国际上不同的指南,对此给出了2-3年的建议,比如:
英国皇家妇产科学会建议时间为2年,对于33岁以下年轻患者,则建议3年;
加拿大妇产科学会建议3年。
现实中,我们也是建议 3-5年后可以生育,尤其对于一些特殊的病例,比如III期乳腺癌患者,建议观察至术后5年。
5、是否有更加安全的生育技术,避免胎儿受到治疗影响?
辅助生殖技术的发展和成熟,对于初诊的早期乳腺癌患者来说,帮助其达成人生圆满的愿望,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,目前已在国内外兴起。
初诊早期乳腺癌患者,可以在诊断明确后,开展此项诊疗。
对于 已婚或未婚 但有固定配偶患者,建议首选 胚胎冻存 的模式。利用辅助生殖技术,体外受精培养,冻存胚胎,将来待乳腺癌治疗完成,达到预期目标后,再植入宫腔内孕育。
而对于 未婚且无固定配偶者,可以考虑采取 卵子、卵巢组织冻存 的模式进行,相对而言,卵子冻存的成功率高于卵巢组织冻存。
实施这些技术,会耽误乳腺癌的治疗吗?
目前国内各生殖中心的技术水平,一般需要2-3周的时间即可完成上述操作,而这个时间,对于早期乳腺癌的治疗,不会产生不利的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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